韦梅芬(321119197205264628):
我公司数次与你联系复职事宜,但你始终未前来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也未向我公司说明任何理由。
你自2015年9月28日起旷工至今,严重违反了贵我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我公司的规章制度,现我公司您于2015年9月28日之后,一直未办理任何手续至今。
我司分别于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16日,9月16日的函件遭到您的拒收退件;2015年9月21日第四次寄双挂号信至您,再次遭到您的拒收退件(理由:本地查无此人)。
2015年10月26日公司人力资源同事跟您短信、电话联系您至公司领取您在2015年2月份发生工伤的结论报告,您告知会至 公司领取,您至今亦未至公司领取。
2015年10月8日第五次致函给您请您于2015年10月14日至公司办理复职到岗手续,又一次遭到您的拒收退件。此后,公司人力资源部跟您这边电话但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致电您家庭电话,被告知您暂时不在,一直无法与您取得联系。
我司现正式函告你您如下:
1、鉴于您已经无故连续旷工超4个工作日以上,根据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自2015年10月20日起,你您与我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相关合同文件全部解除,你您与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2、请你您于2015年10月25日之前至我公司(复兴东路733号香港名都1702室)办理相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的相关手续,如因您你逾期办理相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给导致我公司造成的全部产生损失的,由你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特此函告
谢谢您的配合!
上海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翡翠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5年10月19日